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特色学分管理办法

发布者:体育教学部发布时间:2018-08-20浏览次数:2648

为实现大学体育目标,应使体育俱乐部教学与课外、校外的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学校与社会紧密联系。鼓励学生课外自主锻炼,把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课外体育锻炼、校外体育活动、运动训练等纳入体育课程,形成课内外、校内外有机联系的课程结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体育特色学分包括游泳、马拉松以及体育竞赛三大类。游泳、马拉松特色学分只能申请一次,不可重复获取。体育竞赛学分可重复获取。

第二条 体育俱乐部学分和体育特色学分每学期只能选择一项,不可兼得。学生当学期申请体育特色学分,应及时办理体育俱乐部课程退选手续,否则体育成绩计0分。

第三条 申请体育特色学分须向体育教学部提交《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特色学分申请表》。


第二章 评分标准


第四条 每学年秋季学期第一周,受理1次游泳特色学分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参加现场测试,达到规定要求者可申请游泳特色学分。男生不限泳姿,在规定时间内连续游泳400米;女生不限泳姿,在规定时间内连续游泳200米。游泳特色学分测试评分标准如下:

游泳特色学分测试评分标准

男生(400米)

成绩

女生(200米)

成绩

时间(单位:分:秒)

时间(单位:分:秒)

12:00.00--11:30.00

85

07:00.00--06:30.00

85

11:29.00--10:40.00

86

06:29.00--06:00.00

86

10:39.00--10:00.00

87

05:59.00--05:30.00

87

09:59.00--09:20.00

88

05:29.00--05:00.00

88

09:19.00--08:40.00

89

04:59.00--04:40.00

89

08:39.00--08:00.00

90

04:39.00--04:20.00

90

07:59.00--07:30.00

95

04:19.00--04:00.00

95

07:29.00--07:20.00

96

03:59.00--03:50.00

96

07:19.00--07:10.00

97

03:49.00--03:40.00

97

07:09.00--07:00.00

98

03:39.00--03:30.00

98

06:59.00--06:50.00

99

03:29.00--03:20.00

99

06:49.00以内

100

03:20.00以内

100

第五条 经体检合格,凡参加厦门国际马拉松等赛事,并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半程或全程项目的同学,可申请马拉松特色学分(须有组委会颁发的成绩证书,同时在马拉松官方网站公布的成绩表中可以查到成绩)。马拉松特色学分评分标准如下:

马拉松特色学分评分标准

项目

完成程度

分值

半程马拉松比赛

规定时间内完成半程比赛

90

全程马拉松比赛

规定时间内完成全程比赛

95

第六条 学生拥有某项运动特长,代表院系或者学校参加各级体育赛事获得相应名次的,可申请体育竞赛特色学分。具体赛事和成绩要求如下:

体育竞赛特色学分评分标准

赛事类型

获奖情况

分值

国家及以上级别赛事

前十二名

95

省级体育赛事

第一至第四名

市级体育赛事

第一、第二名

校内单项赛事

第一名

省级体育赛事

第五至第八名

90

市级体育赛事

第三、第四名

校内单项赛事

第二名

省级体育赛事

第九至第十二名

85

市级体育赛事

第五、第六名

校内单项赛事

第三名

注:校内单项赛事不包括趣味运动会。

第七条 经选拔入选校运动队的队员,每学期训练时间达32学时者,可申请1体育特色学分。

第八条 经选拔入选校运动会团体表演项目的成员,训练时间达32学时者,可申请1体育特色学分。

体育竞赛特色学分评分标准

表现情况

分值

训练表现优异

95

训练表现良好

90

训练表现合格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