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9年度(第一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通知

发布者:体育教学部发布时间:2019-04-17浏览次数:15441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9年(第一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将在第11周和第12教学周进行,望同学们提前加强针对性锻炼,做好参加测试准备。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16级、2017级全体学生。2015级建筑学院、毕业年级需补测的学生。
  二、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男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50米、1000米。
    女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仰卧起坐、50米、800米。
    测试评分按教育部2014年修订公布的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大学生))。
  三、测试时间
  1.2016级(含2015级建筑学院)学生:2019年5月6日—10日(即第11教学周工作日内)每天下午2:30—6:00。
  2.2017级学生:2019年5月13日—17日(即第12教学周工作日内)每天下午2:30—6:00。
  特别说明:各年级需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因其他课程时间冲突等原因不能按规定年级时间参加测试的学生须书面申请,经院系辅导员签字证明后,提交至体育教学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协调到其他测试时间安排,不得私自延期参加。
  3.补测时间将安排在2019年10月中旬(具体安排下学期另行通知)。
  四、测试地点
  1.北区体育馆(风雨球馆)一楼: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仰卧起坐、肺活量。
  2.北区田径场:50米、800米、1000米。
  五、测试要求
  1.参加测试前须现场向测试工作人员出示本人校园卡和身份证。凡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考试作弊”处分。
  注:当日补办的校园卡需在隔日方可使用。
  2.参加测试应着运动装、运动鞋,并在测试前自觉做好必要准备活动,避免意外运动伤害事故发生。
  3.为了安排起见,望同学们严格按测试流程图参加测试(见附件2)。
  六、其他说明
  1.测试期间如遇恶劣天气,则暂停50米、800米、1000米项目测试,将另行安排时间测试,请随时关注体育教学部网站及公告栏上的有关通知。
  2.凡有以下疾病的可以申请免测:①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②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③循环系统疾病:糖尿病、肠胃炎等;④运动系统疾病:关节或肌肉有炎症或者出现损伤。体育教学部即日起开始受理免测申请,学生须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3)并附厦门市二甲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包括医院证明、病历、处方和相关疾病证明)等,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免测。参加保健体育课的学生免于测试,不需要办理免测手续。
  3.因伤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本次测试的同学,须事前提交《〈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表》(附件4),申请在本年度第二批测试时参加测试。
  4.体测期间各体育俱乐部教学活动暂停(但安排在上午或晚上的俱乐部调补课教学活动继续进行)。学生自行选择本人非文化课时间参加体测。
  5.凡完成所有体测项目的学生将认定两次体育俱乐部有效出勤记录,并在体测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统一由体育教学部录入到出勤管理系统中。
  6.成绩复查:如对本次体测成绩有异议者,请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复查申请。2016级(含2015级建筑学院)学生受理时间:2019年5月13日—17日;2017级学生受理时间:2019年5月20日-22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如有疑问,请与体育教学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288052。
 
 附件: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
     2.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流程图
     3.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教学部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