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各级体育活动及运动队伍,发扬崇尚体育运动,为校争光的体育精神。现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及规定,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体育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代表学校运动队取得优秀竞赛成绩的在籍在校学生和队伍。
二、评选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6日。
评审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
三、评选标准
优秀运动队、运动员体育奖学金评选将依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规定为标准进行评选。
四、评选条件和要求
1.思想品德高尚,能够遵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运动队管理办法》进行训练、参赛;
2.优秀运动队为获得省级团体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队伍;
3.优秀运动员为个人项目获得省级前三名或全国前八名,团体项目获得省级前四名和全国前十二名的主力队员;
4.优秀运动队所有队员当学年各学科学习成绩需要达到80%的及格率;
5.优秀运动员当学年各学科学习成绩及格;
6.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7.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准备并递交申请材料。
五、申报材料
1.《优秀运动员体育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优秀运动队体育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3.《成绩证书》复印件或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
六、申报流程
1.申报者须按照体育奖学金评选流程报送相关材料至体育教学部竞赛训练管理中心处;
2.竞赛训练管理中心初审后,将所有申报材料交至体育教学部审核,体育教学部进行复审后上报体育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确定拟获奖队伍及学生名单。
七、其他
1.申请优秀运动队奖学金的队员和申请优秀运动员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同时重复申请。
2.奖金发放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奖学金”评选办法
2.优秀运动员体育奖学金申请表
3.优秀运动队体育奖学金申请表
体育教学部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