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1年11月27—28日。
比赛地点:校北区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
全校各院系学生。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10米栏(0.914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
(二)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00米栏(0.762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四、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运动会检录时请出示有效学生证件(学生证或校园卡)及身份证。
(二)各院系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竞赛项目中各院系每项可报2人,每人限报2项(不包括集体项目)。
(三)比赛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及获奖名次,同时取消该学院团体总分、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100米采用预、决赛。其它项目都采用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三)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
(四)运动员比赛号码由大会统一编发。
六、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一)名次录取
1.各单项、集体项目均录取前 8 名,各项参赛人数等于或不足 8 人(队)时, 名次减 1 录取。
2.比赛录取团体总分前8名,按各院系男女运动员得分总和排列名次。如果总分相等,以破纪录级别、项目多者列前;无破记录情况下,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仍无法区别时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二)计分方法
1.获得各单项前8名的运动员,分别按9、7、6、5、4、3、2、1分计分。
2.集体项目的比赛,加倍积分,成绩记入团体总分。
3.打破全省运动会大学生记录,该项加18分;打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记录,该项加9分;同时打破省记录和校记录者只加一次最高分;在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
(三)奖励办法
1.获得各项团体录取名次的队按照名次颁发奖杯。
2.各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和奖励依据“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选办法执行。
七、报名方法
(一)各参赛院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pi315.com.cn/)认真填报,体育教学部会将账号和密码分别发至各院系邮箱,如有疑问请联系体育教学部曹老师(电话:18606007909),请各参赛院系于11月1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11月12日后在体育教学部网站校对各自报名情况,若有误请在11月15日18:00前发邮件至52813627@qq.com,注明需修改的内容(院系名称、组别、性别、所报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请认真阅读报名规则、方法。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补报、换人。如果运动员在训练过程中有受伤,则需在11月17日18:00前提供医院证明、领队签字等材料至大会竞赛部进行换人,每个院系最多只能替换2人。
(三)各参赛队员须在赛前完成体检,体检单于技术会议提交审核。
(四)技术会议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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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特别提示
(一)建议各院系为参赛队员在赛期购买运动意外险。
(二)体育教学部器材借用时间为11月5-22日(节假日除外),凭有效学生证件(学生证或校园卡)借用器材,需当日归还,大型器材不便借用。
(三)所有参赛的运动员都在排球场检录。田赛检录时间为秩序册竞赛时间开始前40分钟,径赛检录时间为秩序册竞赛时间开始前30分钟。所有项目的运动员必须到检录处进行检录。运动员必须持有效学生证件(学生证或校园卡)和身份证进行检录,检录不到者取消比赛资格。
(四)教工组比赛事宜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第七届教工运动会竞赛规程》执行。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七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021年10月27日